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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比选二次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04-25      发布者:陈开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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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比选二次公告

一、概况

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建投”)是属于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创建于1956年,是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建材产销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昆明建投拟审计2019年财务报表,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现发布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昆明建投选聘2020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2、项目简介:昆明建投拟对2020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审计周期要求:审计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一个月内(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4、审计费用: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在《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2]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

5、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专业审计团队为本项目审计提供服务。

(2)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并提交审计的方案。

(3)根据比选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审计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

(4)协助比选人就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或比选人终止本项目为止。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17〕222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本次比选工作由比选小组成员根据各比选机构递交的方案文件,在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基础上,遵循以技术考核为主、商务考核为辅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择优选出一家中选机构。分数最高的比选单位退出的,应由分数次高的递补,并以此类推;若所有比选单位均不符合要求或退出的,需重新组织比选。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成立2年以上,审计机构中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大型建筑企业或房地产企业审计等相关工作。提供工作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3份。

3.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且近两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近2年会计报表。

4.投标人拟派出的审计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4.1具有良好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2具有审计相关实务经验;

4.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或行业处罚;

4.4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职责。

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交与选聘小组审核: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2: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1499号4楼。

3、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相关意向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本次比选公告时间: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8】日。

2、比选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4:00-16:00。

3、比选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滇池路1499号。

4、有意向参与此次比选的单位应当认真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比选文件递交当日递交到指定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71-64104831

邮箱:1150444243@qq.com


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2020年审计服务机构项目实施








公 告 文 件
















公告人:(盖章)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日 期: 2021 4 25








第一章比选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499号

联系电话:0871-64104831

2

项目名称

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服务机构选聘

3

项目概况

1.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属于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国有控股企业,创建于1956年,是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建材产销为一体的企业集团。现聘请一家审计机构为我公司提供2020年审计服务。

2.资金情况:已落实

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对公司进行2020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立2年以上,审计机构中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大型建筑企业或房地产企业审计等相关工作。提供工作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3份。

3.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且近两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近2年会计报表。

4.投标人拟派出的审计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4.1具有良好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2具有审计相关实务经验;

4.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或行业处罚;

4.4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职责。

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交与选聘小组审核: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A221

服务周期

2021年5 月 6 日至2021年 6 月 5日。

7

服务要求

能够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审计工作人员到工作需求地工作,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提供质量合格的审计服务。

8

比选有效期

自参与比选之日起1日历天

9

比选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10

签字或盖章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在申请人(比选单位)盖章处盖单位公章。

11

装订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2

密封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提交,并注明下列标识:

1)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2.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委托本公司纪检监察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3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地点: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16室

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12 时 0 分(北京时间)

14

是否退还比选文件

15

比选地点

与公告一致

16

比选时间

2021年 4 29日14:00—16:00

17

比选办法

综合评审。

18

中选原则

经评审小组按公告文件评审办法的要求,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原则上综合打分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19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

其它

比选单位如完全接受上述比选要求,可参与比选,否则可拒绝参与比选;比选单位如不完全接受比选要求,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递交的比选文件。

21

选聘小组的组建

由招标人组建的相关单位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22

是否授权选聘小组确定中选人

□是

否,推荐中标侯选人数:人。

23

报价

以包干价的形式。

24

控制价

费用上限为 22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25

结算及付款方式、税率

1. 结算方式:固定合同总价。

2. 付款方式: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3. 开具真实合规,填写完整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解释权: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比选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比选阶段的规定,按邀请函、比选须知、评审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合同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一、业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审计范围与审计目标

(一)审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审计目标

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20年12月31日的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21年 月 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5.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6.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7.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约定费用。

8.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可能向甲方进行书面沟通。但乙方在书面文件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书面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将于2021年 月 日前(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2.在服务结束时,乙方提供最终书面形式的审计报告,若甲方需要依赖乙方在服务结束时提供的口头意见或作出的口头汇报,甲方应告知乙方,乙方应提供相关意见的书面确认文件。除非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上述书面确认文件,否则甲方无权依赖乙方任何口头意见或口头汇报。

五、业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在《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2]4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二)甲方应于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合同主体一致且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期限。

(三)如果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事项及业务范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五条第(一)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四)如果非乙方原因,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审计服务费用总额的30%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六、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一)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四)乙方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成果,都只是基于甲方的利益和信息要求而向甲方提供的。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服务成果均不得被整体或部分地复制、引用或披露(甲方内部使用的情况除外)。

七、保密条款

(一)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可能会获取与甲方业务或其他事宜有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下列情况外:

1.法律法规允许,并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3.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5.在有关服务的法律程序中乙方作为涉及的一方进行披露或乙方必须要披露;

6.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否则乙方不得向除乙方外的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二)为了进行市场拓展、宣传或者推广乙方的服务,乙方可能会披露曾为甲方工作(包括提供服务)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会提及甲方的名称,并指出该工作(或服务)的一般性质或种类,以及任何已适当进入公众领域的详细信息。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对本事务所的涉密信息保密。

八、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九、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终止条款

(一)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二)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业务约定书约定向甲方《审计报告》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本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审计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的审计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 ,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解决方式:

1.向甲方住所地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昆明建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三章比选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步

执业资格

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拟派人员要求

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服务承诺

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

报价

符合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一章“比选须知”前附表第9、10项规定

报价唯一

投标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明确唯一有效报价

服务周期

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其他

比选申请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详细评审

综合评估打分法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60分。

比选申请人最终得分

比选申请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选聘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评审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A = Hn ÷ H × 40

A:投标人报价得分 

H:各投标人报价即有效投标报价   

Hn: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最低报价   

注: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价格得分为0分,且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满分40分

方案及内容

审计工作方案

20分

(1)审计工作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体现本项目特点,服务工作周期详细、合理、可行的,并能为公司提供增值服务的,得(12-20)分;

(2)能提供有针对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得(6-10)分;

(3)审计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的,得(0-5)分。

服务质量承诺

20

(1)为本项目提供优质、适用、准确的审计服务,详尽务实的得(10-20分);

(2)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不具体的得(1-8)分;

(3)无服务质量承诺及违约承诺的得0分。

工作业绩

10分

(1)提供云南省内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或房地产企业集团(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3家(其中大型国有建筑企业至少1家)以上审计服务业绩的,得6-10分。 (2)提供云南省国有企业集团或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1至2家审计业绩的,得3-5分;

(3)不满足以上(1)(2)其中任意两项项要求的,不得分。

团队组成

10分

(1)事务所总体审计团队注册会计师10名以上的,的得3-5分;注册会计师5名的得1-3分;

(2)项目审计团队的组成合理,项目负责人有类似企业审计经验,且服务年限2年及以上的,得3-5分;审计团队组成基本合理,项目负责人有类似企业审计经验,且服务年限1年的,得1-3分;

(3)不满足以上(1)(2)项要求的,不得分。

附注:评选过程若遇特殊情况由选聘小组讨论决定。

一、评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本项目比选文件。

二、评选原则

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选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过程和结果。

3.评选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审后,认为有效比选申请均明显缺乏竞争力时,应当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所有比选申请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三、评选程序

评选过程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证件核验(由监督人员);

2.组建选聘小组;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的标准评审。)


四、评选方法

1.证件核验

比选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下列证件供监督人员核验,: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组建选聘小组

由招标人组建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3.初步评审

选聘小组在进行评审时将依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比选申请文件的全部比选偏差,比选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出现重大偏差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未能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选聘小组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2)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

(3)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未在申请文件中未明确唯一有效报价

(5)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7)比选申请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收的条件。

4. 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的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1、选聘小组依据以上“比选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前3名比选申请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若出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后得分相等时,报价低的排序在前。

2、招标人根据选聘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中选人。

3、选聘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申请人都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申请人。所有申请人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六、定标

招标人确定中选人的方法如下:

1、招标人应当根据选聘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下列原因之一时,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评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此类推。

2.1放弃中标;

2.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第四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一、报价一览表

序号

内 容

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为便于唱标,此页必须装订在申请文件首页。


申请人:(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比选应答函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比选文件的比选须知和服务范围后,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报价为: (大写) 元( 小写 ) 人民币。服务周期?天。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代表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名称),提交比选文件要求的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包括:

1、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比选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比选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承诺组建法律顾问组,由比选申请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负责人员,保证按承诺的服务周期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比选结果通知书和本比选申请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业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比选申请人:(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 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

委托代理期限:

被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______


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


比选申请人: (单位全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



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说明:如比选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全称


执业资格及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编制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注:附上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六、拟派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专业技术职称


擅长领域


联系电话


工作业绩


是否受到过处罚


主要事迹及荣誉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八、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比选申请人,现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不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比选。

4、不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串通比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投标人、选聘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比选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九、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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